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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出台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办法

  12月13日,《中共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中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实施。   《办法》依据《中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紧密结合局实际...

作者: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来源: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2017年12月22日

  1213日,《中共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中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实施。

  《办法》依据《中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紧密结合局实际情况制定,共二十二条。《办法》明确了领导干部“下”的6种渠道,主要包括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违纪违法免职。强调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明确了8种应当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情形,明确了问责的方式、程序。要求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定期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对应当调整的干部及时作出调整,对调整下来的干部给予关心帮助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

  《办法》旨在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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