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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从1月16日召开的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被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既是省委省政府对宁波市测绘院“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高度肯定,也是宁波市测绘院各项综合实力的充分体现。   在单位不断...

作者:宁波市规划局来源:宁波市规划局|2018年01月21日

  从116日召开的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被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既是省委省政府对宁波市测绘院“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高度肯定,也是宁波市测绘院各项综合实力的充分体现。

  在单位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宁波市测绘院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2003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以后,宁波市测绘院就一直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为更高目标,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的要求,逐项打基础,分条抓落实,不断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和单位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单位自身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社会形象,全力推进院各项工作科学、健康、快速发展。

  面对荣誉,宁波市测绘院领导也表示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宁波市规划局及各兄弟单位的关心支持,也是宁波市测绘院全体干部职工奋斗实干的结果,荣誉属于全体宁波规划(测绘)人。

  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宁波市测绘院将会以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契机,拉高标杆,乘势而上,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推动宁波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为宁波市建设“美丽宁波”和实现“城市双修”等目标提供扎实可靠的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邵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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