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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规范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参考站使用

  为做好卫星定位参考站统筹建设、资源共享,杜绝安全隐患,提高系统服务水平和使用效率,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近期制定《吉林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参考站综合服务系统使用管理办法》,并于9月6日至13日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办法规定了该系统主管...

作者:中国测绘报来源:中国测绘报|2018年09月27日

  为做好卫星定位参考站统筹建设、资源共享,杜绝安全隐患,提高系统服务水平和使用效率,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近期制定《吉林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参考站综合服务系统使用管理办法》,并于9月6日至13日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办法规定了该系统主管部门和运维部门的职责,指出该系统优先为应急保障、国家及省重点项目提供服务。办法对有关单位申请使用该系统做了具体规定:拥有测绘资质且确有需要的单位可申请该系统账号,原则上每个项目申请账号数量不超过5个,使用时间不超过一年,如需延长应提交申请。由该系统主管部门负责提供账号、密码,并对用户进行授权使用。

  办法还详细说明了申请使用该系统服务及延长使用时间所需提供的材料和申请方式,明确了用户的权利和义务。(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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