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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部署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

4月8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专家建言,开展经验交流,部署试点工作。 江苏厅明确,将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要求以及2021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

作者:成志荣来源:自然资源报|2021年04月12日

4月8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专家建言,开展经验交流,部署试点工作。

江苏厅明确,将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要求以及2021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启动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安排,结合全省各地自然资源禀赋、国土空间规划总体格局、金融改革发展格局等发展战略规划,紧扣生态产品生产、价值核算、交易架构、价值实现等方面确定省级试点地区。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需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做到学而知,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充分认识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既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需要,也是破解发展难题的需要,同时江苏已具备良好的试点基础。二是做到思而信,精准领会要求,牢牢把握试点工作的正确方向;抓住生态和发展的内在统一,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围绕中央以及省级发展战略规划,明确省级试点布局定位;用“生态+特色”理念谋划发展,打造特色优势产业。三是做到用而行,精准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坚持“稳妥、创新、集成”要求,高起点谋划,高质量稳妥推进试点工作;统筹自然资源宏观管理,集成运用好试点支持政策;积极争取试点地区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会上,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浙江大学的专家作了政策解读和专题辅导,苏州市吴中区和江阴市的与会代表作了经验交流。江苏厅、江苏省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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