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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S知识产权第一案似乎已经真相大白

继长地万方将深圳凯立德以“导航电子地图著作权侵权”为由诉至海淀法院后,凯立德搬出了“起诉的为过时软件”、“攻击行业领袖”、“滥用诉权的恶意竞争行为”等一系列的论调。7月11日,凯立德侵权案再次升级,据《京华时报》报道,与长地万方、...

作者:chlvud来源:赛迪网|2007年09月01日

继长地万方将深圳凯立德以“导航电子地图著作权侵权”为由诉至海淀法院后,凯立德搬出了“起诉的为过时软件”、“攻击行业领袖”、“滥用诉权的恶意竞争行为”等一系列的论调。7月11日,凯立德侵权案再次升级,据《京华时报》报道,与长地万方、凯立德一样,同样手握国家测绘局甲级测绘资质的四维图新也将凯立德送上了被告席,理由同样是导航电子地图涉嫌侵权。两家企业以同样理由起诉另一家企业,其中必有深刻的背景。笔者认为,凯立德侵犯著作权的事实真相似乎已经大白了。

从《京华时报》文章的内容看,凯立德侵权的产品为“橡果国际”销售的“e路航”LH600型GPS卫星导航仪,生产商为上海好记星公司,而该款GPS导航仪装载的导航电子地图恰恰来自凯立德之手。四维图新方面透露,去年11月,他们发现北京橡果经贸有限公司销售的“e路航”LH600型GPS卫星导航仪中使用的“凯立德移动导航系统”复制了他们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绘制的导航电子地图。

其实早在今年年初,长地万方就将凯立德及一家销售商诉至海淀法院,诉讼理由是凯立德侵犯了长地万方的《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的著作权。而直到6月底,媒体才报道了这一消息。但在此消息被报道后,凯立德却反应强烈,就像被打中了要害一样,并对长地万方及其关联企业瑞图进行了火药味极浓的攻击和贬低。

本来只是长地万方起诉了凯立德侵权,但现在四维图新也把凯立德送上了被告席,恐怕凯立德的很多言论很难自圆其说了。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来看,如果一家企业由于侵犯其它企业知识产权的同一原因而被另外两家企业告上法庭,就已经说明这不是偶然现象,抄袭可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否则不会两家企业同时将枪口对准他。仅仅有长地万方一家起诉凯立德的话,凯立德还可以跳出来,指责对方是“恶意炒作”,甚至抬出“地图本来谈不上谁抄袭谁的”“地图盗版、抄袭现象普遍”的荒谬论调,四维的起诉可能让凯立德“编造”的谎言不攻自破。可见,四维针对凯立德电子地图侵权的诉讼可能是压倒凯立德最后一根稻草的有力一击。

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得出,凯立德针对长地万方的辩驳中存在着很大的漏洞,比如说“长地万方针对侵权诉讼是过时的地图”,只要稍微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过时的地图如果存在侵权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只要在保护的有效期内,侵权事实就不能抹杀。用过时之说来当挡箭牌,除了默认了侵权的事实外,更显得幼稚。此外,攻击行业领袖之说也难以站得住脚,凯立德所说的赛迪顾问出的其市场份额为第一的报告,是在长地万方提起诉讼后才出炉的,因此拿这份报告来说事,只能让凯立德露出马脚。而最后凯立德所言的滥用诉讼的恶意竞争行为尤为滑稽可笑,提起诉讼是公司维护自身利益的正当渠道,何谈恶意竞争行为。

如果说一开始针对长地万方诉讼,凯立德抛出了一系列的反驳之词,并在媒体上大肆宣扬,可能有一些不明是非的人会感觉有道理,当然大多数的人会觉得是两家企业间的口水战,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没过几天,四维图新也将凯立德告上法庭,公众对凯立德信任度自然会大大降低,否则两家企业为什么同时告凯立德抄袭电子地图呢?如果事实如此,凯立德在被诉讼后摆出的种种腔调就有些“过分”了。试想,任何一个消费者都不会相信一家不讲诚信的企业的产品。或许用“屋漏频遭连夜雨”来形容凯立德风雨飘摇的处境。不过回过头来看,电子地图是GPS导航产业的核心引擎,试图通过剽窃来谋取暴利的作法,最终会东窗事发的。在长地万方、四维相继对凯立德提起诉讼后,凯立德侵权的事实似乎已板上钉钉了。

其实,凯立德遭遇诉讼对GPS导航产业来说是一件好事,过去公众对电子地图的制作比较陌生,因此才会有电子地图盗版横生的现象,才会有“都是地图,谈不上抄袭不抄袭”的说法。电子地图侵权案将给公众上一堂生动的扫盲课。事实上,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企业的资金回收周期比较长,是典型的资金、技术和劳动力三重密集的行业,导航电子地图企业回笼资金周期长,资金压力和风险非常大。而两三个月就得更新,否则就过时面临消费者投诉的特点,又驱赶着企业必须不断投入真金白银去维护。如果一家企业千辛万苦绘制的电子地图轻易的被“盗”走的话,很容易助长“劣币驱逐良币”破坏游戏规则的嚣张气焰。可见,凯立德侵权案的结果虽然还未见分晓,但其行业意义是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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