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电子所2009年诚聘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
一、招聘信息:
序号 |
招聘学科 |
依托部门 |
研究方向 |
名额 |
1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微波成像国家重点实验室 |
微波成像技术与应用 |
2-3名 |
2 |
微波电子学 |
高功率微波技术国防创新科技实验室 |
高功率微波技术 |
1-2名 |
3 |
空间行波管发展中心 |
微波器件与技术 |
1-2名 | |
4 |
传感技术与微纳系统 |
传感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北方基地) |
微纳米加工与封装技术 |
1-2名 |
5 |
物理电子学 |
高功率微波技术实验室 |
激光技术 |
1-2名 |
6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电磁场理论及其应用研究室 |
1. THz技术及其应用 |
2-3名 |
二、应聘条件:
应聘者应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或自愿放弃外国国籍来华或回国定居的专家学者。同时,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长远的战略构思,能带领一支队伍在国际科学前沿从事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创新成果
2.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在国外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掌握该学科领域的关键技术;
3.国外应聘者需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4年以上国外科研工作经历,并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或其他相应职称;国内应聘者一般应具有研究员(或教授)职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到副高级职称,但需具有博士学位,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影响,有较强的组织和领导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
5.具有立足国内、面向世界,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而艰苦创业的
奉献精神。
三、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发表论文目录、重要成果相关材料,3篇代表性论文;
2.3名本领域知名专家的推荐函及其它可以体现个人研究水平的材料;
3.对应聘后开展工作的设想。
四、应聘后待遇:
1.聘为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2.提供两居室住房一套;
3.享受相关待遇和“百人计划”生活津贴
4.支持一定强度的科研经费;
5.其它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9号(邮编:100190)
联系部门: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0086-010-58887028
联系人:卢葱葱
E-mail:cclu@mail.ie.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