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市场配置,手段粗放
目前,我国大中城市人才市场运营分析证明,大学生进市场的总量每年都在递增,而人才市场的服务手段、服务方式以及社会各中介服务部门为大学生就业的服务还处于初级阶段,与日趋增长的总量配置需求和个性化服务需要还有差距,具体表现为定位初级、管理粗放、产品粗糙。
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告诉我们,以人为服务主体派生出来的职业很火爆,如:形象包装师、美容师、色彩设计师、职业推荐师等。但从社会供需双方看,每年度 280万大学生的服务,从业人员和专业性公司都很少,造成这种现象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大学扩招速度和大学生总量的增长快于为人才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增长;二是人才服务机构过去一直由政府所属机构独立经营,缺少竞争性,发展较慢;三是人力资源服务业传入我国较晚,其技术性、技能性、理论性以及专业化的公司还没有成长起来。
大学生资源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资源,也是经济建设中的稀缺资源,在发达国家大学生占从业人员 37—40%,而我国占5%。合理配置有效开发好大学生资源是我国人才战略中的重要工作。当前需要从三方面研究与实践:一是大力培育发展专业化公司,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指导性、技能性、专业化的服务。目前我国大学教育还处于知识型教育,四年的大学缺少能力培养和技术的培训,从校门到厂门还有一段距离,这段路要由专业化的公司为大学生设立不同职业的能力模型,通过测试、咨询、培训来提高大学生的上岗前的职业能力,以快速适应岗位需求;二是规范就业市场,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能力,要在逐步规范中设定人才中介机构的服务产品标准化、规范化、个性化、多样化,以满足大学生就业市场的需求;三是整合就业信息资源,形成全国统一的就业发布渠道,在全国真正形成就业代码规范,就业信息统一开放,就业指导科学合理,区域性就业信息与全国就业信息互动,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定期由专门机构发布大学生就业资源和相关政策,在公益性和公共化服务中把大学生就业工作做细、做深、做好。
第三部分:2007年大学生就业形势分析与预测
据劳动保障部对全国114个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调查,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仅占新增岗位总量的22%。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为413万人,比2005年增加75万人,增幅达22%。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495万,比2006年增加82万,同比增幅达19.9%。而2006年这些地区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与2005年实际接收安排的毕业生人数相比,降幅达到22%。
“三个22%”,一个“19.9%”不但充分显示出2006年高校毕业生十分严峻的就业寒流,而这股寒流,还将持续影响2007届毕业生的就业,并可能再度“降温”。
一、2007年大学生就业政策解读
1、教育部人事部五项举措
鉴于以上严峻的就业形势,教育部人事部等5部委共同宣布了5项措施,促进大学生就业。
措施一是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通过助学贷款代偿、考研究生、考公务员加分,生活费补贴等手段鼓励毕业生去基层工作。
措施二是完善对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障体系。
教育部部长周济说:“对高校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到基层就业的,要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保障,认真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失业登记工作,为他们提供职业介绍,培训等系列服务。”
措施三是要求所有高校都必须成立专门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同时要将就业指导课列入必选课。
措施四是完善就业工作评估体系,从明年起,在教学评估中突出对就业状况的考察。
措施五是完善实践教学体系,高职院校80%的学生毕业时要获得双证书,也就是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最后,由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改委、国资委5个部门发起并在北京联合启动了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希望通过整合岗位信息和毕业生资源信息的方式,促进大学生就业。
2、 劳动保障部四大举措保大学生就业
一、大力发展适合毕业生求职特点的互联网就业服务
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确定专人与失业毕业生联系
三、未就业毕业生积压较多的地区要联系跨地区招聘
四、积极向教育、人事部门及高校提供市场分析信息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健说:“新成长劳动力已进入高峰期,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增量多、压力大,而整个就业市场需求岗位的总体状况相对趋紧。因此,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需要付出更大努力。”国务院领导明确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要落实好、执行好鼓励他们到西部、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相关政策,切实加强对他们的就业服务,努力提高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张小健表示,劳动保障部门将从四个方面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首先,与教育部门、人事部门加强配合,做好大学毕业生离校前的求职指导、就业服务、职业资格培训、就业见习等工作,为巩固和提高初次就业率做出贡献。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的作用,积极举办针对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会,发展适合毕业生求职特点的互联网就业服务。要与教育部门及高校合作,推动职业指导进高校,强化对高职院校毕业生的职业资格培训,积极推开“双证书”试点。
其次,劳动保障部门将以登记失业、求职困难的毕业生为重点,开展“一对一”的服务。对进行失业登记的应届和历届积存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确定专人联系,并依托基层平台跟踪了解情况。对每个登记失业的毕业生,承诺在3个月内免费提供1次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提供3次基本适合的岗位需求信息;对申请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就业见习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失业时间较长或家庭生活困难的毕业生,要重点援助,帮助其尽快就业;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要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等相关政策。
第三,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城市的工作指导。各地特别是中西部省份要确定一些经济欠发达、未就业毕业生积压较多的地区,作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未就业毕业生的服务,联系跨地区招聘,开展劳务输出,帮助他们尽快就业。大中城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总结2006年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经验,适时开展集中性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通过以点带面,逐步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四,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分析工作,强化分析劳动力市场对大学生的需求状况,积极向教育、人事部门及高校提供市场信息,引导毕业生择业,并为高校按照市场需求进行教育改革和调整课程设置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