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王春峰副局长:新型基础测绘建设的新思路

新型基础测绘是传统基础测绘的发展和革新,在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格局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集中体现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高精度特征。研究新型基础测绘建设有关问题,需要把握好如下几点。 一是正确理解基础测绘转型总要求。《全国基础...

作者:测绘发展研究中心来源:测绘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02月08日

新型基础测绘是传统基础测绘的发展和革新,在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格局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集中体现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高精度特征。研究新型基础测绘建设有关问题,需要把握好如下几点。

一是正确理解基础测绘转型总要求。《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提出新型基础测绘要具备全球覆盖、海陆兼顾、联动更新、按需服务、开放共享特征。这是对基础测绘转型的总体要求。其主要体现在四个,即:技术手段——将卫星遥感和卫星导航定位纳入基本技术手段,充分体现测绘对新技术的把握和应用;工作内容——以对现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升级改造、维护更新和全球、海洋以及重点地区动态测绘为常规工作内容,实现全球覆盖和海陆兼顾;成果形式——以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和数字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库为主要成果形式,实现基础地理信息的多尺度融合和联动更新,不再局限于按计划生产纸质地形图;生产服务模式“新”——建立围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开展按需生产和个性化服务的新模式,逐步取代围绕地图制图组织生产的传统模式。

二是正确理解“变”和“不变”的辩证关系。采用“新型基础测绘”这一术语,其用意主要是要强调基础测绘转型过程既包含继承,也孕育发展。“新型”意味着变化、变革,要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对现有基础测绘技术、生产、服务和管理等进行与时俱进的调整、完善。保留“基础测绘”术语不变,意味着“新型基础测绘”仍然是基础测绘,《基础测绘条例》等法规所确立的基本工作内容仍然需要遵守,经过多年努力建立起来的基本管理制度和投入机制不受影响。所以,在推进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过程中,需要处理好“变”与“不变”之间的辩证关系,分清楚哪些需要“变”,哪些不能“变”。

从目前来看,基础测绘宏观政策应当保持不变,例如:基础性、公益性、法定性地位不变,保障服务的普遍适用性原则不变,分级管理体制、计划管理制度总体不变,基本生产服务内容及组织模式不变,保留一支精干高效的队伍不变,等等。基础测绘具体工作模式要适当调整,例如:分级管理内容及计划指标体系应当变,国家对各地测绘地理信息部门的统筹能力应当变,技术体系、技术标准、成果形式应当变,工作对象、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应当变,业务流程、生产方式、共享机制应当变,等等。

前一段时间,很多单位和专家已经围绕新型基础测绘开展了很好的研究,形成了一批极具价值的成果。一些专家提出要改变现有以制图为主要目的的生产服务模式,建立围绕实体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和更新为主要目的的新模式。一些专家提出改进目前按比例尺开展数据库建设和更新的方式,构建全国互联互通、逻辑上一体、物理上分散的全国唯一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实现对其统一维护更新并提供服务。一些专家提出应当加快推进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和海洋测绘工作,并将其作为新型基础测绘的重要内容,等等。

今后,要继续围绕这一主题深化研究,对各方观点兼容并蓄,倡导学术争论,逐步达成共识,为尽快形成新型基础测绘顶层设计方案奠定基础。

上一篇:国测研:标准化测区建设可为行政事业单位…

下一篇:陈常松:测绘地理信息“5+1”服务格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