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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河北省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重点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肃查处持证矿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以工程项目为名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实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动...

作者:王爽 姜慧婕来源:自然资源报|2022年04月06日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河北省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重点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肃查处持证矿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以工程项目为名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实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动态清零”,维护全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

近年来,河北省结合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加大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力度。但有的地方非法盗采现象屡禁不止,建设工程实施中采矿牟利、以修复治理名义违法采矿等现象时有发生。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矿区、矿山(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平原地区要将非法勘查开采地热、建筑用砂、砖瓦用黏土等矿产资源作为排查重点。对排查发现未经批准无证勘查开采,利用经营场所作为掩护盗采矿产资源,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盗采矿产资源,在自然保护地内盗采矿产资源,私挖滥采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依法从严查处。对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已满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继续采矿(因疫情原因并经原批准机关同意顺延的除外),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采矿,超越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种、范围、期限和开采方式采矿,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勘查许可事项勘查,违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依法从严查处。逐一排查工程实施中涉及矿产资源利用的项目,重点核查经批准的各类工程建设、矿山整治修复、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治理、设施农业用地等项目,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矿产资源处置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要求。对以工程项目建设为名非法采矿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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